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楊子旋)7月13日,岳陽樓區法院執行干警將一處法拍房強制騰空,順利交付給申請執行人。
執行干警在現場耐心地對其進行講解、勸說
?該涉案房屋是以開公司辦公為由出資購買,原登記的不動產權利人為案外人陳某,2015年因案外人張某以合同糾紛為由,以陳某為被告起訴岳陽樓區法院,判決生效后,張某申請強制執行,2017年被執行人張某慶以所有權確認糾紛為由,以陳某為被告起訴岳陽樓區法院,后被駁回訴求,張某慶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岳陽中院,判決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2020年,案外人張某再次申請執行,恢復執行后,岳陽樓區法院查封凍結了案涉房屋,并對涉案房屋進行司法拍賣,申請人通過某寶司法拍賣平臺,拍得涉案房屋并支付拍賣款。期間被執行人一直占用該房屋,還將涉案房屋出租案外人肖某。在執行法官張貼了騰房公告并告知被執行人限期騰空房屋的情況下,被執行人仍對此視而不見、充耳不聞,執行法官最后只能強制騰房。
在執行過程中,因租用商鋪的案外人不是本案的被執行人,存在對立情緒,不愿遷出房屋,案件執行出現了新的問題。為避免矛盾激化,維護社會穩定,執行法官堅持“柔性執行”的理念,一方面多次約談被執行人,督促被執行人做好案外人的思想工作,勸導其主動搬離;另一方面執行法官積極與執行申請人律師進行溝通,在溝通中協商解決辦法。執行法官多次向被執行人和案外人進行釋法明理,引導他們積極配合法院執行工作。經過反復溝通協商、多方協商,騰房活動一直進行到下午,室外溫度漸漸升高,執行干警汗如雨下。最終,經過7個小時,終于將涉案房屋全部騰空,本案順利執結。
岳陽樓區法院將執行工作與“我為群眾辦實事”結合起來,不斷加大執行力度,切實保障執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通過依法、公正、高效執行,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,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對法院執行工作的滿意度。
責編:李林俊
來源:湖南法治報